工会制度

西安工业大学基层工会会费 经费管理使用规定(修订稿)
发布时间:2019-10-10     作者:   分享到:

   为了进一步规范基层工会经费的管理、使用,提高经费使用的效用,结合近年来基层工会经费使用情况,特制定本规定。

   一、基层工会经费构成:

   1、上年度工会会员所交会费全额下拨基层工会作为基层工会经费;

   2、校工会按当年基层工会会员数以每人14元(含活动费7元、福利费7元)核拨经费;

   3、专项经费(奖励经费、专项活动费等)。

   4、基层工会开展特色活动,参与人数超过会员总数85%的活动,提前向校工会汇报活动主题和内容,可向校工会申请经费补助。

   二、会费收交及经费划拨:

   1、会员会费的收缴标准:会员的岗位工资、薪级工资、地区补、津补(津补收取按中级及以上职称27元、初级及以下职称25元、工人23元)四项之和的0.5%为每月会费。

   2、基层工会按时收交会员会费,于每年6月底前交清上半年会费,11月底前交清下半年会费,做到按时足额。校工会每年分两次(上半年3月15日前,下半年9月15日前)下拨经费。

   3、每年划拨的活动费,用于基层工会自主开展群体活动。校工会组织开展的群体活动已发放纪念品,基层工会不得使用经费重复发放。

   4、每年划拨的福利费,用于“五必访”、救助本单位(部门)产生较大临时性困难的教职工以及全体会员福利等。

三、经费的管理和使用

   1、设专用经费手册:各基层工会经费账目由基层工会干部管理, 经费手册由校工会办公室、基层工会主席分别保管一份。

   2、经费使用原则:用于会员活动、基层工会的基本建设与开展工作、会员困难补助、进行“五必访”等。工会经费使用应与开展工作相结合,应均衡使用,不能提前预支下年度经费,不得超支。探望住院病人、产妇等一般每人/次控制在100 元以内。一般年底结存不应超过经费的30%。节余经费可在下年度使用。

   3、经费使用超过1000元以上的一般要在年初时有预算,并经基层工会委员会讨论通过方可支出。超过2000元的,按学校财务规定必须通过转账支付,严格限制现金支付。

   4、报账及审核要求:

   发票:基层工会报销发票必须是税务局或财政厅统一监制印制的票据。发票经济内容必须填写单位、日期、 用途、金额(大小写一致)、财务专用章或收费专用章。发票如注有附件,附件的合计金额应与发票一致。发票内容可以是食品、洗涤用品、日用品等。

   签字:300元以下发票需主席和1个委员的签字,300元以上发票需主席和2个以上委员签字。基层工会签字齐全后,持经费本到校工会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进行审核并下账、盖章后,校工会主席签字,方可到财务处工会专柜进行报账。发票上要注明活动名称或用途;探望慰问职工需在发票上注明被探望人姓名。

   报账:报销时间按财务处公示时间(报销应错开开学集中收取学费、年中年末离休人员、学生报销药费时间)。2000元以下的发票可以直接凭发票报账,2000元及以上的必须提前办理借款手续进行转账,事后再冲账。

   发放活动纪念品、奖品等必须附有发放清单及购买物品清单。发放清单要求有发放名单、人数,要有领取人手签字,清单最后要有经办人及工会主席签字。

   对“五必访”慰问金额的标准:探望慰问职工每人每次控制在100元以内;职工直系亲属去世慰问可在校工会填表领取慰问金100元,基层工会此项不再列支。

   5、每年底(最迟于次年1月10日前)在本工会范围内公布经费收支、使用情况,同时报校工会。

   各基层工会请按照《西安工业大学基层工会会费、经费管理使用规定》要求管好用好经费,工会经费不得用于非工会活动开支,严禁违反财务制度使用工会经费,严禁用工会经费报销餐费。工会经费要坚持勤俭节约原则,提高经费使用效益。以使工会经费促进工会工作与活动的开展。

   本规定自2014年3月1日开始试行,原《西安工业大学基层工会会费经费管理使用规定》同时废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