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加强规范教职工文体协会经费管理,增强协会活力,结合我校实际,制定本细则。
第一条 文体协会经费是校工会用于支持协会自主开展活动核拨的经费,经费收支严格执行《西安工业大学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(修订)》及学校财务相关规定。
第二条 协会在校工会指导下合理使用经费,经费要惠及广大会员。
第三条 经费收支执行预算、公布制度。协会要定期召开协会领导机构会议,研究年度工作计划,确定经费预算情况,年底向会员公布经费收支情况,接受广大会员监督。
第四条 经费来源
(一)基础活动经费:校工会核拨2000元/年。
(二)专项经费:协会开展具有创新性的特色活动以及经校工会批准的对外交流活动,在经费不足的情况下可提前向校工会申请,经校工会研究,给予专项经费补助。
(三)会员会费(由协会自行管理)。
(四)其他。
第五条 经费使用范围
(一)开展协会活动所需场地、器材、服装、用品等购置、租赁与维修等。
(二)开展文体比赛的奖励。
(三)组织开展体育比赛时需为参赛人购买的人身意外保险。
(四)开展协会活动需聘请教练的指导费。
(五)组织活动中产生的其他费用。
第六条 经费使用要求
(一)协会经费用于教职工文体协会自主开展活动,经费使用严格按照使用范围和标准执行。
(二)协会经费要惠及广大会员,均衡使用。校工会将于年末收回当年核拨经费的结余部分进行统筹安排。
(三)经费使用超过2000元以上的一般要在活动前有预算、有方案,并经协会领导机构讨论通过方可支出。
(四)报账及审核要求
1.票据:报销发票必须是税务局或财政厅统一监制印制的票据,有财务专用章或收费专用章。开票名称为西安工业大学工会委员会,发票内容必须填写日期、品类、金额(大小写一致),发票金额不得超过经费使用标准。报销时注明活动名称、用途。发票如附有清单,清单的合计金额应与发票一致。
2.审批签字:报销发票需协会负责人和经办人签字,签字齐全后,到校工会办公室进行审核,由校工会主席签字,方可到财务处工会专柜进行报账。
3.报账:1000元以下的发票可以直接报销,1000元及以上的必须按学校财务规定通过转账支付。发放奖品的要有活动方案,奖品必须附有发放清单,清单要有发放名单、人数、领取人签字,有经办人及协会负责人签字。
第七条 经费使用情况应每年底向协会会员报告,接受广大会员审查监督。
第八条 本细则自2024年7月15日起执行,由校工会负责解释。